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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撰存證信函之租賃糾紛
作者:
孫慧敏、趙國麟
分類:
軍政•法律
/
法律
叢書系列:現代生活法律(1C)
出版社:
永然文化
出版日期:2002/9/3
ISBN:9574851338
書籍編號:kk0065886
頁數:204
定價:
200
元
優惠價: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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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元
書價若有異動,以出版社實際定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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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陽光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夏雨告知,季青才知道承租人王水擅自在其租屋違規經營餐廳。按建築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物未領得變更使用執照,不得變更其用途。如有違法,同法第九十條即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停止使用。」季青深恐遭到波及,致使被課高額罰鍰,決定以存證信函通知承租人回復原狀,但此信函該如何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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