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Mark Twain, 1835-1910)
美國幽默文學家。本名克萊門斯(Samuel L. Clemens),mark twain二字為航船術語,原意為「水深二噚」。生於密蘇里州的佛羅里達,四歲時舉家遷至密西西比河畔的偏僻小鎮漢尼伯。因家境不佳,未曾受過完整教育,自學而成。年輕時當過排字工人、舵手、礦工等,後來在報社擔任新聞記者。1872年後,以寫作為主,並開始到各地演講,廣受歡迎,擁有大批的聽眾。
1867年赴法國、義大利和巴勒斯坦遊歷,之後完成《傻子的海外遊記》(Innocents Abroad, 1869)一書,確立其幽默作家的聲譽。著作豐富,寫作主題很廣泛,對政治、社會、宗教、種族、人文等均有深刻見解,不單是一位純文學作家。1894年之後,因經濟上的打擊,逐漸有了悲觀憤世的傾向,卒於康乃狄格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