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施密特(Carl Schmitt)
(1888–1985),20世紀德國最著名的法學家,但也備受爭議,一方面被認為是德國在憲法與國際法領域上最重要的人物,另方面又被批評是「第三帝國的理論家」、「希特勒的御用學者」等,但其法政思想仍具有不可忽視的份量。由於親歷20世紀德國的四種政體:1888-1918年的威廉帝制、1919-1933年的威瑪共和、1933-1945年的納粹專政以及1945-1985年兩德分立下的聯邦時期,因而其理論是對具體時代處境之反思。他的學說不僅在法學界,亦在哲學、神學、史學、社會學與政治學界廣受注目。此外並積極參與政治活動,1933年5月1日加入德意志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即納粹黨),旋即被任命為普魯士邦參議員及國家社會主義法學家協會大學教師組召集人。1936年,納粹黨衛隊下屬組織「黑軍團」指控他在早期著作中曾對納粹主義種族理論進行批判,致使其喪失所有黨職與公職。二戰結束後,曾遭短暫拘禁,大學教職亦被剝奪,並於紐倫堡大審中應訊。其後隱居普勒滕貝格(Plettenberg)直至其逝世。其他重要著作有:《國家的價值與個人的意義》(1914)、《政治的浪漫派》(1919)、《論專政》(1921)、《政治的神學》(1922)、《當今議會制的思想史狀況》(1923)、《政治的概念》(1927、1932)、《憲法學說》(1928)、《合法性與正當性》(1932)、《大地的法》(1950)、《憲法的守護者》(1931)、《游擊隊理論》(1963)、《政治的神學II》(197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