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登.貝爾福
30歲就被《富比世》雜誌譽為「股市中的羅賓漢」,這位華爾街金童靠著遊走法律、甚至觸犯法律的手法,最快在3分鐘內賺進1,200萬美元。
1997年,他的公司史崔頓歐克蒙(Stratton Oakmont)遭國家證券交易商聯合會除名,原因是詐騙客戶。隨及被聯邦政府指控犯有詐騙罪並被送進監獄。
監獄限制了他的自由,同時也給他帶來靈感,他決定寫一本自傳。這本書與其說是自傳,更像是一本娛樂小說,除了令人瞠目結舌的賺錢(以及花錢)方式外,喝酒、吸毒、嫖妓、洗錢、商業陰謀……等各種好萊塢情節,更是無一不缺,上市後果然立即吸引布萊德彼特、李奧納多爭相競標電影版權,後來由史柯西斯和李奧納多這對黃金拍檔拿下,並著手籌拍,上映時間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