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諾薩普/原著, David A. Hill/改寫

出生於美國紐約州,父親原是諾薩普家的家奴,在當奴隸多年之後,諾薩普家還予他自由。從此所羅門一家搬到附近一帶,以自由之身從事各種工作。所羅門的父親也勉力讓兒子們接受到良好的教育。

  所羅門於1829年結婚,以自由之身建立了家庭。幾年後的一天,他在尋找活兒幹時,遇見了兩個白人,他們設局欺騙他,在華盛頓將他販賣為奴,而過了十二年被奴役的歲月,直到律師享利.B.諾薩普將他營救出來。這本書所講述的,就是所羅門.諾薩普被奴役十二年的悲慘歲月。

  美國的蓄奴可回溯至英國的殖民時代,在1776年《獨立宣言》發表之後,有十三個州認可蓄奴。最初從非洲被帶往美國的黑人,在美國被販賣為奴,在奴役州的菸草、蔗糖或棉花農場上工作。在奴役州,蓄奴是合法的;在自由州,蓄奴是非法的。奴隸沒有權利,在白人奴隸主的眼裡,他們不過比動物或機械來得好一些。一直到1865年,美國所有的州才廢除了奴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