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模
(一名祖敏),民國11年2月17日生於上海市,89年1月6日逝於台北。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法律系肆業、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學院法學碩士。甲等特考司法官最優等第一名及格。李模先生為執業律師並投身與法律教育,曾任教於成功大學、東吳大學、輔仁大學、中興大學。並先後擔任教育部常務次長、經濟部政務次長、行政院政務委員、總統府國策顧問等公職。 著有《法律的解釋與適用》《民法總則之理論與實用》《民法問題研究》《開拓靈性的人生》《奇緣此生-李模回憶錄》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