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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GATT的面紗
作者:
顏慶章
分類:
財經投資
/
經濟
叢書系列:財經座標
出版社:
時報
出版日期:1999/8/9
ISBN:
書籍編號:DA0014
定價:
150
元
優惠價:
79
折
119
元
書價若有異動,以出版社實際定價為準
絕版書
絕版書:確定不再版的商品,僅提供書籍資訊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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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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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自序 重整復興時期(1945年∼1954年) .從荒廢到復興 .農地改革 .傾斜生產 .財閥的解體 .美蘇關係惡化 .韓戰與「特需」 .財閥的復活? 高成長時期(1955年∼1946年) .邁入高成長時代 .所得倍增計劃 .確立「日本式經營」 .邁向開放體制 .社會保障漸趨完備 試煉與摸索時期Ⅰ(1965年∼1974年) .山一證券風暴 .公害的頻發與防治 .三六○日圓的時代 .金融政策的大敗筆 .日本列島改造論 .石油危機結束高成長時代 .省資源高效率致勝 試煉與摸索時期Ⅱ(1975年∼1984年) .日圓升值危機 .日圓升值下的經營戰略 .多角化經營戰略 .「高利貸財政」的窘相 .消費稅命運難卜 .行政改革 .財政重建 步入超級強國時期(1985年∼1989年) .全球最高的生活費 .高地價的形成 .日本式經營面臨考驗 .前川報告 .企業集團 .美國的指控 .文化摩擦 附錄 .日本戰後經濟史年表 .統計資料 .主要參考文獻
●自序
呂理州 和戰後出生的新生代一樣,我從小便受了仇日教育。長大之後,雖然比較能以理性的眼光來看日本,但心中多少總存有一種揮之不去的對日厭惡感。這種厭惡感,有一部分是來自於南京大屠殺等歷史事件,另一部分則是來自於《莎喲娜拉.再見》(黃春明著)等描述日本人低俗下流、財大氣粗的書籍或文章。 直到我去日本留學了七年,才逐漸發覺原來日本人比我過去想的還好得多,他們清潔、有禮、守法(包括守交通規則)、求知慾高、腳踏實地,而這些優點卻是中國人較欠缺的。七年的「日本經驗」,使我不得不擦擦眼睛,重新看日本。此外,我又想通了一件事,那就是日本人過去所幹的壞事並不是只有日本人才幹得出來。 拿侵略與屠殺來說,世界上有哪個民族敢自拍胸脯說從未幹過?莫說異民族之間的侵略與屠殺在歷史上罄竹難書,就是在自民族之內也是層出不窮。1947年在台灣發生的「二二八事件」以及1989年在北京發生的「六四天安門事件」不都是近在眼前的實例嗎?再拿黃春明筆下那些日本人到台灣買春的「醜態」來說,最近幾年,台灣不也有很多人跑到東南亞,甚至中國大陸去買春嗎?我們如何區別日本人到國外買春與台灣人到國外買春有何本質上的不同?更何況很多台灣的妓女並不消極地等待日本人來台灣,而是主動到日本賺錢。 我不是在為日本人的惡行作辯護。任何人的任何惡行應該被譴責,否則惡行會更明目張膽。但是我們不應該因為日本曾犯下大惡行(而這種大惡行並非日本所獨有),就認定這個民族有犯惡行的劣根性,因而故意漠視或曲解對方的歷史、文化。這是一種很幼稚的邏輯,其結果是延誤了台灣的對日研究。假如我們的對日觀繼續被這種邏輯所左右,儼如我們仍舊固執於四、五十年前的歷史,那麼,延誤將持續下去。 台灣或將發現,漠視日本的結果是被世界潮流所漠視,因為日本決不會因為台灣的漠視,而減少她對世界日益強大的影響力。但願我們不要再那麼幼稚、那麼小家子氣,而是能以更寬大的胸襟、更寬廣的視野,來認識日本、認識世界。這本書是我自1989年3月20日起,於工商時報經濟教室版(每星期一刊出)連載的「日本現代經濟史1945—1989年」,經若干的補充與修正,集結而成。由於「現代」二字的意思稍嫌曖昧,在出書之際,我便將它改成「戰後」。 我於1988年6月底進工商時報經濟研室工作後,也不知從何時起,經濟教室版的負責同仁便開始向我邀稿。起初我還有求必應,但是逐漸地,我發覺以我淺薄的經濟學知識,已經瀕臨「無貨可供」的困境,可是對方卻一點兒也不諒解我的苦衷,依舊頻頻向我要稿。後來我實在不勝其煩,便想了一個長治久安之計,那就是找一個可以長期連載的題目。 那麼,為什麼選擇日本戰後經濟史呢?理由很單純,因為我認為定是一個適合在經濟教室版刊載,而又是我尚能勝任的題目。交代完了這本書誕生的來龍去脈,最後,我得表達我的謝意。首先,我必須感謝我的父母,沒有他們的全力支援,讓我去日本。我現在或許還不懂日文,甚至對日本還懷有偏見。其次,我要感謝我的上司——經濟研究室主任鍾俊文先生,沒有他的鼓勵與催促,這本書不會如此順利問世。最後,我要感謝在連載期間來電詢問「是否出書?」、「何時出書?」的讀者朋友,這些電話讓我信心倍增。 1989年11月3日
●書摘
從荒廢到復興 二次大戰結束時,日本的經濟已是奄奄一息,幾近崩潰狀態。1945年8月的礦工業生產量只有戰前的十分之一,農業生產量也只有戰前的人60%。由於配給米糧根本不夠填飽肚子,一般老百姓只好去購買比配給米價格貴一百倍的黑市米。東京地方法院有位推事山口良忠,因為堅持只食用配合米,拒購黑市米,前於47年10月因營養不良而死。成人每天必須補充2400卡路里的熱量,而當時若只依靠配給,僅能獲得1000卡路里。山口良忠為了守法,不惜餓死,固然令人肅然起敬,但也凸顯了戰後日本糧食不足的嚴重性。 除了糧食不足外,失業問題也是一大危機。戰後約有720萬的軍隊及150萬的移民由海外回到日本,這些如潮水般湧進的人潮,再加上原先在軍火工廠工作的四百萬失業勞工,使當時的失業人數暴增至一千萬人左右。 日本的戰後經濟重建,便是在這種滿目瘡痍、步步危機的情況下起步。可是,誰也沒料想到,奄奄上息的經濟,居然在短短數年間,逐漸恢復正常脈搏,步上復興之途。請看下面數字!日本的工業生產,於1951年突破戰前水準,57年達到戰前二倍;實質國民總生產(GNP)於51年突破戰前水準,59年達到戰前二倍;實質設備投資於51年突破戰前水準,56年達到戰前二倍。 究竟是什麼因素造成日本經濟如此驚人的復興速度呢?人民的教育水準高,以及勤儉刻苦的民族性,是主要因素之一。戰火雖可以摧毀廠房設備、港口交通,卻無法摧毀人的素質。因此,高品質的人力,可說是日本戰後重建的最基本籌碼。但是,光憑這點仍不夠,真正促使日本經濟反敗為勝的是另外兩個因素,一個是美國(嚴格地說應是盟軍)佔領政策的成功,另一個是國際環境的趨勢對日有利。1945年8月13日,美國太平洋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元帥兼任了盟軍最高司令官。8月30日,盟軍進駐日本,此後,在GHQ(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的指揮下,展開了長達七年的盟軍對日佔領政策。 45年9月,美國政府擬定了一份「投降後的初期對日方針」,送到東京麥帥處。「方針」中明白指出,佔領政策的最終目的是「使日本不寫成為世界和平及安全的威脅」。這項目的,說得更明確一點,就是掃除造成日本軍國主義的因素,並培養新興民主力量。於是,各種措施接二連三展開——解散財閥,剝奪多數財界人士的公職,制定「獨占禁止法」及「集中排除法」,重組農會,實施農地改革,訂定「勞動基本法」、「勞動關係調整法」及「勞動工會法」,並重訂放棄戰爭權的「和平憲法」。 這些措施簡直就是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史上最大的變革,如果日本不是在GHQ這種絕對性權力的控制下,根本不可能和平達成。改革之初,雖然引起多數日本人的心理不安,並犧牲少數既得利益者的權益,但是,這些民主化政策卻為日本戰後的經濟發展,提供了自由競爭所必要的環境。舊財閥的解體,使新興企業有充分的自由發展空間;放棄戰爭與軍備,使日本能在美國的保護下,無後顧之憂,全力發展經濟;甚至組織工會,當初美國原希望藉工會組織牽制日本資本主義的競爭力,不料經過多次勞資爭議後,勞資雙方體悟同舟共濟之理,發展出全世界最安定的勞資關係。 明治維新成功以來,命運之神將日本帶往了歧途——軍國主義。可是在二次大戰結束後,命運之神對投了二個原子彈的日本,似乎突然垂憐起來,這回,她準備將日本帶往黃金鄉。 農地改革 日本的農地改革於1946至四九年之間實施,這是戰後日本各項改革中,對其社會、經濟影響最大者,它不僅結束了農村長久以來地主與佃農的半封建關係,而且也為戰後的經濟復與奠下了堅實的基礎。 在GHQ(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眼中,日本的地主階層是戰前日本統治結構的一環,對日本走上軍國主義,多少扮演正面角色,而為數眾多的佃農,在地主的剝削壓榨下,生活貧困,亦是促使日本採取對外擴張侵略的原因之一,因此農地改革原本就是勢在必行。GHQ的這番心意,日本政府沒有不知之理,加上糧食危機如火燒眉,不趕緊改革農村生產結構,難免會有動亂情況發生。1945年11月,日本內閣擬定「農地調整法改正法案」,提請臨時議會審議。 內容為: (1)全國的佃耕地之中,不屬於住在當地地主的土地,必須全部賣給佃農,屬於住在當地地主的土地,超過五公頃的部份,必須賣給佃農。 (2)農地價格公定,地租改為錢納。 這項法案若能確實施行,便足以令地主階級喪膽,沒想到GHQ仍舊不滿意,指示日本政府,重訂一項改革更徹底的法案。日本政府在此壓力下,不得不放四六年10月,制定「農地調整改正法」與「自耕農創設特別措置法」,在獲得GHQ首肯後,開始正式實施。 第二次改革法案的內容如下: (1)在二年之內,由政府強制收買全國地主之佃耕地,只有住在當地地主可保有一公頃的佃耕地(北海道為三公頃)。 (2)政府將收買之佃耕地再以原價賣給佃耕農,並可分期付款分二十四年繳清。 (3)剩下的佃耕地,地租由米納改為錢納。 (4)佃耕契約文書化,若無特別理由及地方首長允許,地主不可任意收回佃耕地。 農地改革進行得非常快速,在46年11月時,佃耕地占全國農地的比率為45.9%,到了50年8月,這項比率降至9.8%。 在農地改革期間,農地價格一直固定在公定價格,可是由於通貨膨脹之故,米價由四五年的每150公斤150日圓,上漲至四九年的4250日圓,整整上漲了二十八倍,地主階級損失之慘重,可想而知。在此情況下,農民所得逐漸提高,農村日漸豐裕,農村本身因而成為新的消費市場,這股新興的消費需求刺激了其他產業,造成一連串良性擴散效果,而帶動整個經濟。 日本農地改革成功的原因,應首推GHQ的存在,沒有第三者(與既得利益階層毫無關係)GHQ的嚴密監視,改革工作勢必遭受反對勢力的阻撓,因為各級民意代表及政府官員中,有些人本身就是地主階級,或是多少與地主階級有利害關係,他們絕無主動立法改革自己之理。這一點也可以用來解釋,為何東南亞各國在戰後的農地改革,幾無成功之例,以及為何國民黨在大陸的農地改革失敗,在台灣卻能獲致成功的原因。 傾斜生產 1946年5月,吉田茂內閣成立。這個被稱為「One Man」(強人)的首相一上台之後,便邀請當時日本數名頂尖的經濟專家,組成顧問會議,做為他個人的智囊團,以復興殘破的戰後經濟。這個顧問會議於同年11月5日,改名為「煤炭委員會」,並且提出「傾斜生產」的復興政策。什麼叫「傾斜生產」?「傾斜生產」與煤炭又有何關係呢?在回答這二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對當時日本的經濟情況作一些說明。日本在戰後,由於原料進口中斷,加上為了維持國民最起碼的生活,以及阻止通貨膨脹的進一步惡化,不得不將國內的原料悉數投入消費財生產部門。 結果,到了1946年秋政府與民間持有的原料存量逐漸枯竭,形成原料存量枯竭→生產量減少→通貨膨脹的惡性循環。一些經濟專家,如商工省的山本高行、德永久次及民間的稻葉秀三等人便提出警告說,再這麼下去,日本勢必於1947年春面臨經濟崩潰的危機。有什麼辦法能挽救這場危機呢?關鍵在於煤炭。當時日本的主要能源為煤炭與水力發電,由於水力發電根本不可能在短期內增加,唯一的希望便落在煤炭的增產上。 日本的煤炭生產量在1941年時創下5647萬噸的新紀錄,其後直到戰爭結束時,每年都能維持五千萬噸以上的年產量,不料戰爭一結束,生產量便突然銳減,1946年只有2038萬噸,減少了一半以上。減產的原因有二個,一個是在戰爭期間被強行抓去炭坑勞動的朝鮮人與中國人,因戰爭結束被解放,而發生的勞力不足;另一個原因是欠缺挖掘炭坑時所必需有的鋼纜、鐵軌等鋼材。如果煤炭的產量不增加,主要運輸工具的火車便無法增加開車次數,鋼鐵也無法增產,其他很多工廠也因缺乏燃料而被迫處於半停工狀態。 煤炭是日本唯一不需進口而又有可能增產的資源,增加煤炭的產量才能帶動其他的基礎性生產部門。因此,萬急莫若煤炭的增產急,吉田茂的智囊團——顧問會議之所以改名為煤炭委員會,其理由便在此。而傾斜生產便是指將日本有限的資源盡量投入煤炭的生產,因為以日本當時的經濟狀態而言,實在不可能把資源平均投入所有的部門,作齊頭並進式的發展。煤炭委員會的委員長有澤廣已(東京大學教授)於1946年12月20日,透過收音機廣播,向全日本國民宣布這個構想。 他說:「現在的通貨膨脹的根本性原因,在於物財的不足,因此要克服通貨膨脹,便必須先提高生產水準。可是,齊頭並進地、全面性地提高生產水準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必須將所有的經濟政策,集中地往在我們手中、我們唯一能處置的基礎性原料——石炭傾斜……儘速提高基礎性部門的生產,以此為槓桿,創造生產水準上升的契機。」在這樣的構想下,日本政府將1947年度的煤炭生產量目標定為3000萬噸(1946年的實際生產量2038萬噸)。然而,當時的煤炭增產卻有一個最大的瓶頸——鋼材供給不足。 1946年所必要的炭礦用鋼材為九萬八千噸,可是卻只能配給到八萬噸,而且其中約有 2 萬5000噸被轉賣到黑市,也就是說,實際投入炭礦的鋼材只有必要量的五成。我們再看看鋼鐵的生產。1946年,日本生產了20萬噸的生鐵及55萬噸的鋼材。這個生產量還不到戰前(1934∼36年平均)的一成,相當於1915年時的水準。為什麼日本鋼鐵的生產量會衰減這麼多呢?最大的原因在於煤炭供給不足。如此一來,便出現一個有趣的關係,亦即若要增加煤炭的產量,我必須先增加鋼鐵的產量,可是另一方面,若要增加鋼鐵的產量,就必須先增加煤炭的產量。 煤炭是整個工業不可缺少的燃料,鋼鐵則是整個工業不可缺少的基礎材料。論重要性,兩者難分高下。明白了這層關係後,日本政府決定將煤炭與鋼鐵同時列為傾斜生產的對象。在此之前,吉田內閣以產業重建為由,於46年10月,向GHQ懇求允許進口緊急資材。GHQ考慮再三,總算於12月7日答應其中的一部分,即重油、瀝青煤和焦炭。日本政府進口到這些燃料後,便將其投入鋼鐵部門,然後再將增產的鋼鐵悉數投入煤炭部門,傾斜生產於焉展開。日本政府除了在生產面傾斜外,在資金面也採取傾斜政策。1947年1月24日,日本政府出資四十億日圓設立復興金融金庫。 這個金庫後來所需要的資金,一部分仍由日本政府出資,但大部分則採取發行復興金融債券,然後由日本銀行購入的形式調度。復興金融金庫於1947年度的放款額為535億日圓,超過當年全國銀行的放款總額;1948年度則放款725億日圓,為當年全國銀行放款總額約三分之一。由此可知其放款金額之大。 復興金融金庫的放款對象集中於煤炭、電力,肥料、鋼鐵等重點產業,尤其是煤炭,四七年度占復金融資總額的35%,48年度占38%。 至於鋼鐵,由於自47年7月之後,被列為公定物價體系補給金的最重點產業,而獲得政府的巨額資金,因此其對復金融資的依存度便不若煤炭那麼顯著。 在傾斜生產與傾斜金融的政策下,1947年度的煤炭生產量達到2932萬噸,為目標生產量3000萬噸的97.7%。此外,鋼鐵、化學肥料等也有明顯的增產,而這年度的礦工業生產指數則比前年度增加了20%以上。 由於及時採取正確的政策傾斜生產,日本經濟不但免於崩潰,而且還逐漸步上了復與之途。
●書摘
財閥的解體 與地主一樣,財閥的存在也被GHQ(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視為促使日本邁向軍國主義的一大原因。因此,GHQ進駐日本不久後,便於1945年9月宣佈財閥解體的方針,並通知日本的四大財閥——三井、三菱、住友與安田,要求他們各自提出解體計劃。安田財閥的家族持有該集團中樞——安出保善社的全部股票,在四大財閥中家族色彩最濃,自知難逃此劫,便率先於10月13日提出解體計劃。內容為解散安田保善社、賣出持股以及安田家族退出經營階層。與此成對照的是三井、三菱的頑強抵抗。 三井早已將總公司的四成股票公開賣給家族以外人士,而且除了三井高度本人外,其餘家族成員並沒有直接介入經營工作。另一方面,三菱的創業者岩琦家族,雖有幾位成員位居經營階層,但是總公司的股票也已有半數以上公開給外人。 當時正臥躺病床的三菱社長岩琦小彌太遠方辯說: 「三菱從未做過對不起國家社會之事,也未與軍部官僚勾結而挑起戰爭,我們只是遵從國策,盡國民態盡之義務罷了。回顧過去,從未有引以為恥之事。」 但是,三井在CHQ的壓力下,仍不得不隨著住友,接受解體的要求,而岩崎社長也終於在三菱幹部及日本政府的勸說聲中,豎起白旗。 1946年8月,財閥解體的執行機關——控股公司整理委員會成立,開始進行賣出持股、處分資產等工作。 緊接著四大財閥之後,GHQ將準星瞄向中小財閥。自1946年9月起,控股公司整理委員會分五次指定了八十三家公司為「控股公司」,命令他們將子公司的股票移交給委員會。 GHQ的財閥解體工作,共分兩路進行,一個是前述逼迫財閥出清持股,另一個則是驅逐他們在經營階層的地位。 1946年11月,GHQ發表「有關驅逐政治與經濟地位之備忘錄」,自1946年起,至1947年春止,展開一連串肅清運動。從南滿州鐵道、台灣銀行等殖民地企業到日本本土的企業,總共有一千五百名役員(董監事)被迫辭職。1947年2月,又有財閥家族五十六人被迫交出持股,並辭去役員職位。 至此,日本戰前的財閥體制已幾近瓦解,GHQ再施出最後的一擊,令日本政府於1948年1月制定「財閥同族支配力排除法」。這項法令的目的是要驅逐各財閥旗下1682家企業的主要役員,只是其中大部分人早已被驅逐下台,因此只抓到了四十名左右的漏網之魚。 1951年7月10日,日本政府宣佈財閥解體工作已全部完成,翌日,解散控股公司整理委員會。 住友家總理事伊庭貞剛於明治三十七年退休時,發表了一篇題為「少壯與老成」的文章,其中有這麼一段話;「妨害事業進步之最者,不是青年的過失,而是老人的跋扈」,理由是老人凡事以經驗為由,威脅少壯者服從自己,而後者因年輕、有幹勁,才真正能挑起開拓大業的重責。 經過GHQ的一連串財閥解體措施,日本在戰後總共有三千六百名以上的工商界人士被迫辭職,他們空出來的職位,就由底下的年輕幹部依次填補。這簡直是一場不流血的大革命——由少壯取代老成的革命。 戰前,日本的企業大都掌握在高齡的資本家兼經營者手中,他們的經營心態保守,凡事總以安全為上。與此相反地,戰後的經營者不但年輕,而且由於本身不是資本家,因此即使是風險性頗高的事業,也敢勇於全力開創。 戰後新一代經營者的這種特質,演變到後來,形成了所謂「日本式經營」約二個特徵,即(1)以長期的眼光發展事業,(2)營收的成長重於營利的增加。 這種以長期成長為導向的經營理念,對戰後出零開始再出發的日本經濟而言,可說再適合不過了。 因此,財閥解體不僅為戰後的日本經濟帶來自由競爭的土壤,也帶來了勇猛向前,卻又不斤斤計較於眼前小利的新企業家精神。 美蘇關係惡化 為了使日本不再成為世界和平的威脅,在經濟層面,美國採取治本與治標二種政策。所謂治本,便是去掉所有促使日本走上軍國主義的結構性因素,主要措施為財閥解體、農地改革、勞動改革等,至於治標,便是消除日本的戰爭能力,主要措施為軍需工業的解體。 「軍需工業的解體」事實上是在「賠償」的名義下進行。日本為發動戰爭的禍首之一,按照國際慣例,戰敗之後自然負有賠償責任。但因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被迫背上天文數字般的賠償金額,結果不但造成經濟崩潰,也為納粹黨製造崛起機會,反而給人類帶來另一次浩劫。 有了這次前車之鑑,二次大戰後,盟國的賠償政策便不再要求戰敗國現金賠償,而是將重點擺在剝奪其戰爭能力上。 1945年12月,美國的波雷使節團發表初步的賠償計畫,內容為: (1)拆除陸海軍工廠、飛機廠、輕金屬工廠、軸承廠的所有設備。 (2)拆除二十個造船廠的設備。 (3)拆除鋼鐵廠、工作機械廠、火力發電廠、硫酸廠、蘇打廠的一半設備。 (4)鋼鐵生產不得超過350萬噸年產量。 (5)工業水準設定在1926至30年時之水準,超過該水準的生產能力全部拆除。 (6)以上所拆除之生產設備由美國移交給被日本侵略之亞洲各國,以資賠償。 1946年4月,波雷向美國國務院提出最終賠償計劃,其內容比初步賠償計劃還要嚴厲,不但增加了鋼鐵、工作機械、蘇打、造船等廠的設備拆除量,並且將重電機、通信機、紡織機、石油精製、合成橡膠等設備也列入拆除對象。 可以想見這項賠償計劃如果付諸實施,已經奄奄一息的日本經濟將遭受到繼戰火後的再一次沈痛打擊,當然,經濟重建的工作也將更加棘手。可是,就在此時,命運之神向日本展露了第一次笑容。 自1946年以後,以美國為中心的西方諸國及以蘇俄為中心的東歐共產國家之間,開始陷入冷戰,47年6月,美國發表馬歇爾計劃,48年4月,柏林突遭封鎖;在亞洲,自16年起,中國發生國共內戰,菲律賓及越南等地的共產黨暴亂也此起彼落。在這種國際環境下,美國的對日政策便開始發生變化。 在此之前,美國對日占領政策是以「剝奪日本的戰爭能力,並使其不再危害世界和平」為最高目的,為了送行此一目的,即使讓日本經濟蒙受巨大損失也在所不惜,畢竟這是日本「罪有應得」。不料1946年後,國際局勢大變,全球共黨勢力日益猖獗,此時若再將日本經濟整跨,只是給美國多漲一項負擔而已,別無好處,相反地,若能協助日本經濟復興(在民主化的前提下),則自由世界將可望增加一支生力軍。 在此背景下,前述賠償計劃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修改放寬,直到1950年1月,RTAC(盟國賠償技術諮詢委員會)解散之後,賠償問題便不了了之。 其實,日本經濟因美蘇關係惡化而受益的,並不只是賠償問題一項,1947年12月公布的「過度經濟力集中排除法」也是其中之一。 GHQ(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制定的這項法令,其用意是要消除某些日本企業在某些產業中的過大占有率。1948年2月,控股公司整理委員會指定了礦工業部門的二五七宗企業,及商業部門的68家,合計325家企業為「過度經濟力集中企業」。 按照法令,這些企業將被迫分割,如此一來,日本經濟勢必陷入一場大混亂。但是由於東西冷戰之故,美國認為還是以安定為重,便把325家企業大幅減少至十八家,將「過度經濟力集中排除法」的破壞力減至最低限度。 拜美蘇關係惡化之賜,戰後日本的經濟總算在有驚無險中喘了一口氣,這是命運之神展露的第一個笑容;1950年6月25日,日本又看到了命運之神的第二個笑容——韓戰。 韓戰與「特需」 1950年6月25日,朝鮮半島的三十八度線突然爆發戰火,南北韓進入交戰狀態。兩天後。美國介入,將駐日美軍投入韓國戰場、同年12月,中共的人民義勇軍也揮軍南下。直到1953年7月,雙方於板門店簽訂停戰協定,才結束這場長達三年的韓戰。 戰爭初起,日本國民眼看對岸愈演愈烈的戰火,只能瞠目結舌,不知如何是好,很多人憂心忡忡,深怕日本被捲入其中,並演變成第三次世界大戰。但是,當時誰也沒料到,這場戰爭的最大受益者竟然就是日本。由於日本離韓國最近,盟軍(主要是美軍)在韓戰所需之物質,如紡織品、卡車、鋼材、有刺鐵線、攜帶用食糧等,以及各種服務,如車輛與機械的修理、資材的運輸、通訊,在日基地的建設等,大半都得仰賴日本供給。 書摘 這些突然發生的大量需求就叫做「特需」(special procument)。「特需」的金額,第一、二年均為 3 億美元,第三年則增加至 5 億美元,使日本的外匯存底由1949年時的二億美元,暴增至1951年底的 9 億4200萬美元,約增加4.5倍,而實質國民總生產也於1951年時,恢復到戰前的最高水準。拜「特需」之賜,日本各企業純益大增。據三菱經濟研究所的調查,日本主要企業(584家)的平均配息率在1950年上半年為9.7%,下半年為13.2%,1951年上半年則增加到23.4%。而東京證券道瓊平均股價也由韓戰爆發時的85.25日圓,上漲至1953年2月4日時的474.43日圓,在31個月間,漲了5.6倍。 由於股市人氣旺盛,交割的速度趕不及急速增加的成交量,因此,原本有上、下午的股市交易,不得不自1953年1月29日之後,停止下午的交易,甚至於2月9日,宣佈股市休市一天,以處理積壓過多的未交割交易。證券公司一大早就擠滿了人潮,營業員每天得忙到凌晨三、四點才下班,由於睡眠不足,有些營業員必須一邊打點滴,一邊工作,還有些營業員必須用衛生紙塞住鼻孔,以止住不斷流出的鼻血。 在「特需」熱潮下,一些原本經營已陷入極端困境的產業,立即獲得喘息機會,甚而反敗為勝。其中,最明顯的就是汽車工業。1949年10月,GHQ雖然解除了汽車的生產量限制,但是,當時日本的卡車年產量為二萬五千輛,乘用車一千輛,巴士二千輛,總共不過二萬八千輛。市場狹窄、冗員過多,加上生產設備在二次大戰時因過度使用,已老舊不堪,因此各汽車廠商都赤字累累。 目睹汽車工業這種幾近回天乏術的困境,日本銀行(相當於台灣的中央銀行)總裁一萬田甚至批評道:「培育日本的汽車工業根本是毫無意義之舉,現在是國際分工的時代,汽車只需向美國買就行了。」韓戰前,為了使經營合理化,日產、五十鈴、豐田等公司相繼發布大量裁員計到,其中,豐田的裁員甚至多達一千餘人,而工會也以罷工對抗。可是韓戰爆發後,日本各汽車廠商住一年之間接到了一萬多台大型卡車的訂單,使各廠商的盈餘由赤轉黑。 日本的汽車產業便利用這個機會,積極地進行現代化、合理化投資。以豐田汽車為例,豐田於1951年至五六年間,投下60億日圓,實施「生產設備近代化五年計畫」。這項計畫的目的是將生產設備汰舊換新,第一年七億日圓的投資額中,便有六億日圓是花在採購進口機器上。這段期間的現代化、合理化投資,使日本的汽車工業得以奠下堅實的基礎,進而迎頭猛追歐美先進國家,於日後成為全球最大的汽車生產王國。若說美蘇交惡是顆「救命丸」,則韓戰應該是顆「大力丸」。日本服了這二顆仙丹之後,於1955年起,開始步入高成長時代。 財閥的復活? 首先,讓我們再整理一下GHB的財閥解體措施。 (1)有83家公司被GHQ認定為控股公司。這83家公司中,有的是財閥本社(總公司),有的是單純的控股公司,有的是營業兼控股公司。前二者除了得將全部的持股交給控股公司整理委員會外,還得解散;後者則只需交出持股,營業仍可繼續。但是三菱商事與三井物產卻是例外,這二家公司因勢力雄厚,因此雖屬營業兼控股公司,仍被迫解散。結果,83家控股公司中,只有28家破解散,剩下的55家依舊存在。當然,未被GHQ認定為控股公司的財閥系公司(無論子公司或孫公司),也仍然存在。 (2)三井、岩崎、住友、安田、中島、野村、淺野、大倉、古河與■10個財閥家族的56名家族成員,被令將持股交給控股公司整理委員會,並且禁止其擔任公司的役員(董監事)。 (3)控股公司整理委員會以有償方式,接收了83家控股公司及56名財閥家族成員的持股後,透過證券處理調整協議會,賣給各該公司員工及一般大眾,以達到股權分散化。 可是由於這些股票數量過於龐大,民間無法完全消化,結果反而造成了股權的混亂,例如有些股票名義上雖是員工所有,實際上卻為該公司所有。 (4)在「過度經濟力集中排除法」下,有11家大企業被分割,即: 日本製鐵→八幡製鐵、富士製鐵、播磨耐火煉火、日鐵汽船。 三菱重工業→東日本重工業、中日本重工業、西日本重工業。 王子製紙→苫小牧製紙、十條製紙、本州製紙。 大日本麥酒(啤酒)→日本麥酒、朝日麥酒。 帝國織維→帝國製麻、中央纖維、東邦嫘縈。 東洋製罐→東洋製罐、北海道製罐。 大建產業→吳羽紡績、丸紅、尼崎製釘所。 三菱礦業→三菱礦業、太平礦業。 三井礦山→三井礦山、神岡礦業。 井華礦業→井華礦業、別子礦業。 北海道酪農協同組合→雪印乳業、北海道奶油。 以上4種措施實行後,財閥家族對企業的影響力(無論所有權或經營權)已完全被排除,而財閥企業群也被拆散成個個獨立的企業,大企業甚至被分割成數個企業。1951年7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財閥解體完成,並解散控股公司整理委員會。 可是,自1952年起,這些被拆散的舊財閥企業,卻以互相持股的方式,重新結合在一起,而形成了企業集團(後面將有一章專門介紹企業集團,請參考)。 在形成企業集團的過程中,舊財閥系銀行扮演了主導性的角色。原來當初在實施財閥解體政策時,CHQ因為怕影響日本的金融秩序,而唯獨沒對銀行開刀,結果銀行不但沒被認定為控股公司,也沒被分割。加上戰後各企業普遍缺乏資金,必須看銀行臉色,因此很自然地,銀行便成了舊財閥企業中的龍頭。 在股權分散政策下,如前所述,財閥家族及控股公司的持股被迫釋出,可是這些股票經過一陣予混亂後,大部分最後卻又落入舊財閥企業的手中,而形成互相持股的現象。 互相持股的最大目的在於防止股權落入外人手中。例如A企業與B企業同屬舊財閥企業,由於過去是「一家人」,值得信賴,三家企業就會商量好,彼此持有對方的股票。尤其在經歷陽和不動產事件後,這種現象更為明顯。 陽和不動產是一家繼承過去三菱本社所持有的不動產的公司。1952年,讓公司的股票被某股市做手大量收購,結果逼得三菱系的11家公司聯合起來,用高價把這些股票買回。經過這次「教訓」以後,舊財閥企業便更積極地互相持股。 除了互相持股之外,還有幾個現象足以看出這些「骨肉分離」的舊財閥企業,如何迫切地想再一次大團圓。 第一個現象是社長會的結成。所謂社長會就是出集團內各企業社長結成的會,通常每個月開一次會。戰前的財閥組織中,財閥本社是最高權力機構,戰後的企業集團,則由社長會扮演集團內意見溝通的角色(雖稱不上是最高權力機構)。 原先在1949、50年左右,各財閥系企業之間就偶爾會召開聯絡會或懇親會,以聯絡感情、溝通意見,不過當時卻是偷偷摸摸地開。直到1952年4月,美日講和條約生效,美國結束對日占領之後,社長會才敢公然地召開。 第二個現象是財閥商號與財閥商標的「復活」。1950年1月,日本政府在GHQ指示下,下令禁止使用三井、三菱、住友的商號(公司名)與商標。這條命令,經幾家財閥系企業力爭的結果,其正式實施日期被延到1952年6月30日以後。而1952年4月,美日講和條約生效後,這條命令尚未實施就被廢止了。 然而,GHQ決心禁止財閥商號與財閥商標的方針,早在1948年8月便已透露,因此當時很多財閥系企業以為「劫數難逃」,不待命令正式實施,便主動地更換公司名。只有三井的八家公司、三菱的七家公司反住友的三家公司始終維持原名。 結果,美國結束對日占領後,已經改了各的財閥系企業,又紛紛回復財閥商號。主要的商號復活企業如下。(括弧內為舊名) 【三井系】 三井物產(日本倉庫建物)、三井信託銀行(東京信託銀行)、三井建設(三建工業)、三井金屬礦業(神岡礦業)、三井銀行(帝國銀行) 【三菱系】 新三菱重工業(中日本重工業)、三菱化成工業(日本化成工業)、三菱商事(光和實業)、三菱螺縈(新光螺縈)、三菱銀行(千代田銀行) 【住友系】 佳友金屬工業(新扶桑金屬工業)、住友金屬礦山(別子礦業)、住友信託銀行(富士信託銀行)、住友化學工業(日新化學工業)、住友銀行(大阪銀行)第三個現象是三菱商事與三井物產的「復活」。前面我們曾提到在財閥解體時,三菱商事與三井物產因勢力雄厚,因此雖非單純的控股公司,仍被迫解散。 解散前,三井物產的資本額為1億日圓,員工7050人,三菱商事的資本額為7500萬日圓,員工4130人。解散時,GHQ曾規定這二家企業的員工若欲重設公司,而新公司的資本額若達二十萬日圓、員工達一百人,便必須事先得到GHQ許可。為了怕GHQ刁難,三井物產與三菱商事的員工就在資本額二十萬日圓以內及員工一百人以內的條件,設立了很多小型商社(三井系220家、三菱系139家)。 可是後來美日講和條約簽訂(1951年9月)、生效(1952年4月),美國結束對日占領,這些小型商社便開始逐漸合併、統一。三菱商事於1954年7月完成統一,三井物產則於1959年2月完成統一。 企業集團與財閥在本質上有很大的不同,例如企業集團內的各企業有很強的獨立性,而財閥的各企業則完全聽命於財閥本社及財閥家族。因此,我們無法斷言企業集團的形成便是財閥的復活,或許應該說企業集團是財閥在排除其封建性本質之後的再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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