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
註冊
|
會員中心
|
結帳
|
培訓課程
魔法弟子
|
自資出版
|
電子書
|
客服中心
|
智慧型立体會員
書名
出版社
作者
isbn
編號
5050魔法眾籌
|
NG書城
|
國際級品牌課程
|
優惠通知
|
霹靂英雄音樂精選
|
基本六法(2017年2月)
.
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
文學小說
文學
|
小說
商管創投
財經投資
|
行銷企管
人文藝坊
宗教、哲學
社會、人文、史地
藝術、美學
|
電影戲劇
勵志養生
醫療、保健
料理、生活百科
教育、心理、勵志
進修學習
電腦與網路
|
語言工具
雜誌、期刊
|
軍政、法律
參考、考試、教科用書
科學工程
科學、自然
|
工業、工程
家庭親子
家庭、親子、人際
青少年、童書
玩樂天地
旅遊、地圖
|
休閒娛樂
漫畫、插圖
|
限制級
在愛情裡,守好你的法律陣線:結婚、離婚、不婚、再婚,感情裡的法律幸福指南
作者:
蘇家宏, 游婉琪
分類:
軍政•法律
/
法律
叢書系列:vision
出版社:
寶瓶文化
出版日期:2025/10/31
ISBN:9789864065004
書籍編號:kk0601576
頁數:288
定價:
390
元
優惠價:
79
折
308
元
書價若有異動,以出版社實際定價為準
訂購後立即為您進貨
訂購後立即為您進貨:目前無庫存量,讀者下訂後,開始進入調書程序,一般天數約為2-10工作日(不含例假日)。
團購數最低為 20 本以上
評價數:
(請將滑鼠移至星星處進行評價)
目前平均評價:
文字連結
複製語法
在愛情裡,守好你的法律陣線:結婚、離婚、不婚、再婚,感情裡的法律幸福指南
圖片連結
複製語法
分
享
內容簡介
作者介紹
書籍目錄
同類推薦
在愛情裡,守好你的法律陣線:結婚、離婚、不婚、再婚,感情裡的法律幸福指南 內容簡介 每一段沒「說清楚」的感情、 沒「離乾淨」的婚姻,就像一顆未爆彈…… ───── 談愛,不必犧牲。───── 唯有法律,浪漫不再與風險同行。 說清楚、講明白的感情是成熟, 預立婚前協議,是對自己和對方的尊重。 最溫暖的家事律師蘇家宏,教你談最有保障的浪漫愛情。 ▍再甜蜜的感情,都可能出現各種光怪陸離…… ● 不婚伴侶共同買房,分手只能認賠?如何建立互信機制? ● 明明辦了離婚,怎麼還被告重婚? ● 解除婚約,給出去的聘金怎麼辦? ● 先生不給家用、甚至惡意脫產,被「經濟虐待」,如何反制? ● 婚前積攢的錢財與保險,離婚要分給對方嗎? ● 經濟弱勢者如何爭取監護權? ● 離婚後,還能提高扶養費嗎?對方不讓我看小孩,怎麼辦? ● 配偶外遇,或因被騙而成為「被重婚」的第三者,怎麼辦? ● 婚前的口頭承諾,婚後對方卻不認帳…… ▍結婚、離婚不是「家務事」。 ▍讓法律為你守住底線,愛得更安心、更長久。 幸福不能只靠心動,還需要安全感的支撐。繼《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之後,蘇家宏律師再次以其專業、溫暖與同理,拆解感情裡最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陷阱。 本書針對「結婚」、「離婚」、「不婚」、「再婚」四種感情狀態,從婚前協議、忠誠條約的擬定,談到離婚後監護權、扶養費的爭取,及配偶外遇、家暴、施以 經濟制裁等「婚內失戀」的因應,讓你我在愛情中都能建立起穩固的幸福。 【本書適用對象】 ● 即將步入婚姻的甜蜜愛侶 ● 打算長期交往的不婚伴侶 ● 想好好談愛卻怕受傷害的人 ● 正面臨婚內失戀而不知所措者 ● 非典型婚姻關係,如:黃昏之戀、再婚者 ▍暖男律師為你破除感情裡的法律迷思 1. 簽婚前協議,會不會太勢利?! ▶婚前協議是在建立生活秩序,也是婚前的「總體檢」、確認彼此價值觀的好時機。 2. 結婚、離婚,只要簽個名就好? ▶「真意」很重要,證人也不能隨便找,否則可能導致結婚、離婚被判無效。 3. 「不愛了」就能離? ▶「裁判離婚」須符合法定離婚事由,才可能贏得訴訟。 4. 離婚=財產對半分? ▶是「婚後賺得財產較多」的一方,要補一點財產給另一方,不是兩人的財產總額對半切。 5. 離婚一定能拿到「贍養費」? ▶法庭上,贍養費只有無過失、生活困難的一方才能取得,且非終身贍養。 6. 法官判「共同監護」就輸了? ▶放下大人的恩怨情仇。不是「我要擁有孩子」,而是「如何讓孩子擁有我們」。 7. 配偶不給家用,甚至威脅要讓我「淨身出戶」,只能聽他的? ▶不付家用已違反夫妻義務。不離婚,也有方法破解對方的「經濟控制」。 各界推薦 這本書的可貴之處,在於它不是艱澀的法律教科書,而是一本「人生說明書」。你可以在裡面找到實用的婚前協議範本,學會如何合法蒐證,知道離婚協議要怎麼寫才不吃虧,也了解在婚姻觸礁時,如何保護自己與孩子的權益。更重要的是,它提醒我們:愛情需要安全感,而法律就是那張安全網。──夏韻芬(財經節目主持人、作家) 在愛情裡,界線比承諾更能讓人安心。這本書讓你學會用清醒與溫度,守護自己。──邱沁宜(「單身行不行」節目主持人) 夏韻芬(財經節目主持人、作家)__專文作序 吳淡如(作家、主持人) 邱沁宜(「單身行不行」節目主持人) 林萃芬(諮商心理師、《從外遇洞察人心》作者) 烏烏醫師 烏恩慈(婦產科醫師) 張瑜鳳(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黃越綏(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創辦人) 鄭弘儀(資深媒體人) 蔡詩萍(作家、臺北市文化局長) __聯合推薦(依姓氏筆畫序排列)
作者簡介 蘇家宏 暖男家事律師、財富傳承專家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台大法律系畢。 近三十年的律師執業生涯,處理過無數婚姻、家事案件。以溫暖的角度出發洞悉法律與人性,擅長用獨到的觀點,從事件中發現常人難以察覺的關鍵問題,提供全面而與眾不同的法律建議,讓法律不僅是冷冰冰的條文,更是愛與和解的基礎。 尤其擅長以堅定的耐心發掘最佳的溝通頻率,以平和的心態協助當事人成就雙贏,解決情感上的衝突。 為各大節目長期合作來賓,時常參與《新聞挖挖哇》、《命運好好玩》、《錢線百分百》等節目錄製,亦是《夏韻芬理財生活通》固定來賓,並開立各種預立遺囑課程。 著有《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寶瓶文化)。 游婉琪/採訪撰稿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常務委員,英國約克大學應用人權碩士、政治大學新聞系學士。 新聞資歷十六年,曾任報社文字記者,現為獨立新聞工作者。關注人權、性別、公共政策等議題,盼有天歧視不再,多元族群都能在台灣這片土地自由呼吸。
目錄 【推薦序】用法律守護愛,也守護財富 ◎夏韻芬(財經節目主持人、作家) 【自序】真正的幸福,是透過法律守護自己 CH1 關於婚姻這項盟約 ▎婚前須知 ▎ 你真的有結到婚嗎?!──結婚要件與常見盲點 ˙「結婚真意」很重要 ˙從「儀式婚」到「登記婚」的變化 ˙「證人」只需要簽個名就好嗎? ˙婚姻有效vs. 無效的判定案例 ˙補登記、離婚也有學問 簽婚前協議很勢利?──不是切割,是建立「生活秩序」 ˙簽婚前協議,會不會太勢利? ˙婚前協議可以談什麼? - 「忠誠條款」比事後提告更有保障 ˙婚前協議是婚前的「總體檢」 【婚前協議書範例】 婚不結了,給出去的聘金怎麼辦?──訂婚的法律效力 ˙「訂婚」不是必要程序 ˙訂了婚,可協議取消、請求賠償 ˙解除婚約,給出去的聘金怎麼辦? ˙哪些情況可以解除婚約? 海外結了婚,對方卻聲稱未在台登記、不算數?──海外結婚的法律規範 ˙在國外合法結婚,就是「有效婚姻」 ˙海外結婚,仍建議返台補登記 ˙回到案例:曾於海外結婚,回台又與他人結婚,可以嗎? - 遇到配偶重婚,怎麼辦? - 因為被騙而成為「被重婚」的第三者,怎麼辦? ▎婚內失戀時 ▎ 「家暴」能成為離婚理由嗎?──驗傷、申請保護令很重要 ˙遭遇家暴,第一步該怎麼做? ˙怎樣的行為算家暴? ˙家暴能成為離婚理由嗎? ˙三種保護令:讓法律為你提供實質保護 ˙談談家暴前的婚姻衝突 ˙即使有了保護令,仍要懂得自我保護 ˙避免家暴的五個原則 另一半外遇,但不想離婚,怎麼辦?──細談「婚姻忠誠切結書」 ˙不想離婚的相應措施 ˙細談「婚姻忠誠切結書」 ˙切結書的法律效力與限制 偷拍外遇證據,可以嗎?──外遇蒐證別觸法! ˙同一個證據,為何在不同訴訟中,有不同結論? ˙偷拍有風險,恐觸「妨害祕密罪」 ˙手機翻拍曖昧訊息也可能觸法 ˙錄音蒐證可否採用?須個案判斷 ˙蒐證後,別亂傳! 婚姻背叛還有分等級?──法院賠償標準大不同 ˙通姦除罪,不代表外遇無責 ˙有無發生性行為,判賠金額有差嗎? ˙被侵害配偶權,如何提告? ˙不一定要打官司!和解也是選項 小三的先生也能提告?!──化被動為主動的勇氣 ˙任何人遭遇權益受損,都能提告 ˙告不告得成?關鍵在證據 ˙萬一真的被告,怎麼辦? ˙化被動為主動,強化話語權 ˙和解與訴訟,怎麼選? 當老公把「不給家用」當成離婚的武器……──經濟虐待與反制利器 ˙經濟弱勢者,更需要法律的保護 ˙夫妻間的扶養義務,不因感情濃淡而改變 ˙法律「保命符」:請求家庭生活費用 ˙反制武器:改定「夫妻財產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對方不負擔扶養費,還惡意脫產,怎麼辦?──爭取應有的權益與保障 ˙不離婚,也能爭取夫妻財產分配 ˙法院也能裁定變更財產制 CH2 離婚是最後的選項 ▎好好離婚 ▎ 婚姻觸礁,怎麼離?──三種離婚方式 ˙離婚方式分三種 ˙回到案例:收到調解通知,怎麼辦? 明明辦了離婚,怎麼還被告重婚?──細談「協議離婚」 ˙婚姻的開始和結束,都不是簽個名那麼簡單 ˙離婚三要件 ˙回到案例:什麼情況可以主張「婚姻無效」? 以為「不愛了」就能離?──細談「裁判離婚」 ˙「想離」,不一定「能離」 ˙法定離婚事由有哪些? ˙即使分居六年,也不盡然離得成 ˙「想離卻離不成」的三條出路 離婚協議寫清楚,好聚好散不糾纏──離婚協議書常見陷阱 ˙避免夜長夢多,協議書愈詳盡愈好 ˙離婚協議書常見陷阱 ˙附加條款 ˙確保對方不反悔:調解或公證 【夫妻財產制比較表】 ▎財富篇 ▎ 離婚≠財產對半分!──揭開最常見的「夫妻財產」迷思 ˙夫妻財產制的運作方式 ˙關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雙方協議好,仍可以房屋「代物清償」 ˙哪些財產會被納入分配? ˙如果對方偷偷把財產轉給別人怎麼辦? ˙協議離婚時,如何保障自己的財產權? ˙若想給子女財產,子女真的能拿到嗎? ˙不是合法夫妻,能分財產嗎? 對方刻意隱匿、轉移財產,怎麼辦?──離不離婚,都需保護權益 ˙兩種自保方法 ˙對方惡意轉移財產,還買房送小三,怎麼辦? 離婚後,房產如何處理?──解析「婚前買房」、「婚後共有」及「父母贈與」 ˙婚後共同購屋:離婚時,房產怎麼分? ˙婚前買房、婚後換屋:新房子算婚前財產嗎? - 房屋價值、房貸與租金的計算與分配 ˙父母贈與的房子,離婚要分給配偶嗎? 婚前積攢的錢財,離婚要分對方嗎?──動產與人壽保險的分配 ˙金飾珠寶(動產)的分配 ˙儲蓄險的分配 離婚一定能拿到「贍養費」嗎?──贍養費是有條件的短期扶助 ˙贍養費有特定的請求條件 ˙情境一:協議離婚──可談、可寫進協議,但雙方須同意 ˙情境二:法院判決離婚──須符合「無過失+生活困難」兩條件 ˙協議離婚後,可以反悔、上法院要求贍養費嗎? ˙贍養費只是一時扶助,不是終身負擔 ˙比起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更有保障 ˙回到案例:阿明該不該給小瑛贍養費? - 離婚協議給付贍養費,會被課「贈與稅」嗎? ▎監護篇 ▎ 離婚後,如何保障孩子的權益?──三個關於孩子的常見法律問題 ˙小孩可以改姓嗎? ˙扶養費拿不到,怎麼辦? ˙想把房子留給孩子,怎麼做? 離婚後,扶養費還能再提高嗎?──「情事變更」才有機會調整 ˙「扶養費」:子女安穩生活的保障 ˙即使協議書談好,子女仍有權主張扶養費 ˙回到案例:小孩的扶養費可以事後調整嗎? ˙離婚時,應及早約定扶養費 經濟弱勢,也能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嗎?──判決的關鍵,其實不只是錢 ˙什麼是監護權? ˙監護權的兩種形式 ˙共同監護是「雙輸」,還是「雙贏」? ˙法官的判決,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 ˙回到案例:經濟弱勢者不一定處於劣勢 ˙進入監護權訴訟,如何準備證據? 沒有監護權=與孩子「斷絕關係」?──細談監護人的權利與義務 ˙「監護權」包含的,不只是權利 ˙回到案例:孩子肇事,只有監護人要賠 共同監護好麻煩,每件事都要對方同意?──約定孩子的「主要照顧者」 ˙共同監護下,約定「主要照顧者」 ˙「共同監護」的常見約定方式 離婚後看不到小孩,怎麼辦?──聊聊「探視權」 ˙探視孩子是權利,也是義務 ˙對方不給看小孩,可向法院提出聲請 ˙協議離婚時,如何妥善安排探視? 【探視協議書範例】 祖父母想看小孩,可以嗎?──別讓子女因父母離異而離親 ˙原則上,祖父母沒有直接探視權 ˙祖父母仍可與父母協調見面 ˙真實案例:前婆婆生病、想見孫,該不該讓她見? 對方擅自帶走子女,怎麼辦?──刑事、民事都有法可解 ˙若協商不成,可尋求法律管道 ˙探視方不返還孩子的法律程序 - 延伸問題:孩子不願與家暴父親會面,母親有義務配合嗎? CH3 非典型婚姻關係 結婚、不結婚,差在哪?──不婚伴侶也要保障自身權益 ˙結婚才有的四大法律保障 ˙不婚也能自保:四個必做的法律安排 不婚伴侶共同買房,分手只能認賠?──不婚伴侶買房陷阱 ˙陷阱一:錢要存哪裡?監督機制先講好 ˙陷阱二:明訂契約,白紙黑字才是保命符 ˙陷阱三:別忘了,房產登記=所有權 【合資購屋協議書範例】 跨國婚姻,適用哪一國的法律?──跨國婚姻必懂的涉外規定 ˙在哪裡結婚?各國登記規則不同 ˙夫妻財產怎麼算?事前約定最保險 ˙孩子的國籍,由關係密切的國家裁定 ˙遺產繼承與遺囑 ˙婚後居留權 當跨國婚姻走到盡頭──跨國離婚的現實難題 ˙難題一:孩子誰來照顧? ˙難題二:判決出來之前,怎麼安排照顧? - 結束跨國婚姻,可能比你想的複雜 「再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重組家庭」的法律關鍵 ˙再婚族須及早思考的三大重點 ˙再婚族常見的財富傳承重點 - 真實案例:遺產安排的難題 晚年談愛,家人不祝福、反而起衝突?──「黃昏之戀」的常見爭議與解方 ˙晚年談愛的法律須知 ˙黃昏之戀的爭執關鍵與解方 如何為非婚生孩子「討公道」?──以合理方式,保護孩子的權益 ˙血親關係的認定方式 ˙法官的判斷標準 結語
What The 法
What The 法
30 天整頓職場!從
換框思維力:把OS轉
What The法
圖解法律記憶法:國家
法治東西談
一次看穿都更×合建契
.當代音樂人求生指南
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新絲路網路書店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到貨七天的鑑賞期(含例假日)。退回之商品必須於鑑賞期內寄回(以郵戳或收執聯為憑),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內外包裝、隨貨文件、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