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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序 夏志清 一 到一九九六年三月為止,我所看到有關張愛玲的傳記和回憶錄當以下列三種最為重要:早於一九七六年問世的〈民國女子〉這一章,見胡蘭成自傳《今生今世》;張子靜供應資料由季季整理寫出的新書《我的姊姊張愛玲》(時報文化出版公司);林式同長文〈有緣得識張愛玲〉,見《皇冠》本年度二月號。大家都知道胡蘭成是張的第一任丈夫,張子靜是比她只小一歲的親弟弟,他們所記錄的事實應該是最可靠的,對張愛玲的認識也是最真切的。林式同受莊信正之託,乃張愛玲索居洛杉磯最後十二年間最關心她生活起居、健康安全的一位房東和朋友。他是建築師而非文人,同張愛玲前後只見了兩次面。但他不斷憑電話、書信同她聯絡,給我們寫了一篇最真切動人的張愛玲晚年實錄。 與此一書、二文重要性相等的即是我要推介的《張愛玲與賴雅》(大地出版社)。張子靜從未出過國,《我的姊姊張愛玲》主要寫其複雜的家庭背景和於一九五二年離滬前的生活實況和文藝生涯。他同季季對張愛玲的海外生活是並無資料可以提供的。胡蘭成、林式同只知道張愛玲生活的某一段歲月,他們並無意為她作傳,而胡早在一九一八年即已過世了。《張愛玲與賴雅》則是部兼顧張愛玲早期、後期生活和創作的全傳。全書共十章:首二章敘述其人在大陸的早期生涯,第三章利用傳記資料和心理分析為張的兩篇小說寫下了細緻的評析,第五章為美國作家甫德南‧賴雅(Ferdinand Reyher,一八九一─一九六七)寫下了他同張締婚前的小傳,第十章則為張愛玲在中國文學史上的貢獻和成就作了一個總結。張愛玲一九五二年離滬後在香港、美國四十多年所過的生活和所寫的作品則為餘下的第四章、第六──九章敘述、研討的對象。寫此五章,本書作者下了最大的功夫,也為充實張愛玲的傳記作了最大的貢獻。下文先把他好好介紹一番。 二 司馬新是作者的筆名。他出生於上海,在香港受的中學教育。來美國唸大學是在加州大學柏克萊,研究院唸的是哈佛東亞語文系的中國文學博士。很可能受了張愛玲的影響(〈憶胡適先生〉此文早已於一九七六年收入《張看》),司馬新兩年之後要研究的論文題目即是《海上花列傳》這部晚清小說。他的指導教授韓南(Patrick Hanan)不諳吳語,當年尚未開始精讀晚清小說,建議請我為其論文顧問。這樣司馬新同我才開始了主要以英文為媒介的長期通信。本書附錄〈人去‧鴻斷‧音渺〉此文裡,他提到有一次來訪,我鼓勵他寫信向張愛玲請教,因為沒有人比她對《海上花》瞭解得更透徹了。當年張自己寄呈《秧歌》給胡適,附信特別提到《海上花》讓他老人家高興。司馬新於一九七八年初次求教於張,她給他回信,我想同她自己喜愛這部書也有些關係的。司馬新從未見過張愛玲的面,但她給他的信倒有十多封,這是很不容易的。到了後來,他同莊信正和我一樣,也是張自己認為最信得過的一位朋友了。 香港《譯叢》(Renditions)一九八二年出了一期中國小說特大號,由柳存仁教授主編,鄭重譯介那些負盛名而讀者並不多的小說。因之張愛玲之英譯《海上花》終於刊出了首二章;「《海上花》及其敘事方式」長達二十五頁,則採錄自司馬新於一九八○年完成的博士論文。這期專號後來擴充篇幅,當一本專書出版,主要標題為Chinese Middlebrow Fiction。司馬新的英文名終於同張愛玲的並列,應感十分欣慰。事實上,中國讀者雖已三棄《海上花》,美國多的是中國小說專家,他們把一本本冷門小說當學問研究,張愛玲當年自己看到那期《譯叢》也應該很高興的。 司馬新在此文首條腳註裡向他二位指導教授韓南、海濤瑋(J.R. Hightower)致謝,他也敬重這二位教授。但從他的談話裡,我知道他最佩服的哈佛教授乃勒文(Harry Levin),他上過他的課,且同他長期保持師生之誼。五十年代初期我在耶魯讀了勒文那本《喬伊斯》(James Joyce,一九四○),在書店裡見到他另有論評英國十六世紀劇作家馬璐(Christopher Marlowe)、法國十九世紀小說家司湯達的專書,驚奇不已。美國大學多的是專家,像勒文這樣兼治各國各類型文學的通人實在少之又少。一九九四年五月勒文去世後,我同司馬新特別通了一次信,表示悼念。 勒文為比較文學研究生開的那門現代小說的課──專講喬伊斯、普魯斯特、托瑪斯‧曼三大家──我想司馬新沒有上過。他雖對普、曼二氏必然感到興趣,真讀他們的法、德原文一定很吃力的。英美大小說家間,他則喜愛亨利‧詹姆斯遠勝於喬伊斯。整篇《海上花》論文,有關敘事方式、寫作技巧部分都是按照詹姆斯觀點去寫的。因之把此觀點發揚光大的第一本書──勒勃克(Percy Lubbock)的名著《小說技巧》(The craft of Fiction,一九二一)──在論文裡也引用了好多處。我們可以說韓邦慶寫小說最能把情節戲劇化,最能保持客觀的距離,才能先後博得魯迅、胡適、張愛玲、司馬新的好評。比起韓邦慶來,張愛玲更可說是最善運用文字、技巧的小說大師,無怪司馬新寫完《海上花》論文後,就一心一意去探討張的生平和小說藝術。本書出版後,他對張愛玲的研究還是要持續下去的。 既是詹姆斯的愛讀者,司馬新對艾德爾(Leon Edel)教授也極為推崇。我不敢斷言他是否看過艾氏的五巨冊權威著作《亨利‧詹姆斯傳》(The Life of Henry James,一九五三─七二)。我藏有此書的簡縮本竟也長達七百四十頁!但艾氏另兩種名著,《現代心理小說》(The Modern Psychological Novel,一九六四,一九五五初版題名為The Psychological Novel)、《文學家的傳記》(Literary Biography,一九五七),我想他一定看過而深受其影響的。在本書結尾他認為「把張愛玲稱為當代中國第一位心理小說家當不為過」,而他自己也同艾德爾一樣,善於利用傳記資料為張愛玲的小說作深入一層的詮釋。在第三章裡,作者把兩篇他認為「帶有濃厚自傳體成分的作品」──〈多少恨〉(一九四七)、《十八春》(一九五○,後改寫成《半生緣》)──「深入探究,歸入到寫張愛玲自己的傳記中去」,很見功夫。張曾對宋淇、鄺文美夫婦說過,《十八春》「故事的結構」採自馬昆德(J. P. Marquand)這本小說H. M. Pulman Esq.。但一部小說的形成,其因素很多,《半生緣》的讀者,看到曼楨遭受姊夫強暴這段情節,可能都會想到愛玲自己遭父親毒打,監禁在家這段事實。但只有司馬新會把〈私語〉此文同《半生緣》細加比較,找出充分證據點明張愛玲如何把自己最痛苦的經驗脫胎換形成成小說女主角同樣教人難忘的遭遇。 三 本書題名為《張愛玲與賴雅》,不僅因為這是第一本詳敘二人婚姻生活的傳記,司馬新也認為這位美國夫婿乃張愛玲情之所鍾,且支配了她的下半生最具關鍵性的人物。張於一九五五年秋天,從香港乘船抵達紐約。翌年二月搬往New Hampshire州的麥道偉文藝營(Edward MacDowell Colony)才同賴雅交識的。二人同年八月結婚,張才三十六歲,而賴雅已是個六十五歲、因多次輕微中風而健康受損的老人了。他的創作時代早已過去。賴雅病故時,張愛玲才四十七歲,但人變得更為孤獨,身體也愈來愈壞,不想為豐富自己的生命去作任何努力了。 目今所有的張愛玲專家皆未見過賴雅。司馬新比我年輕得多,當然更無此可能。但為寫本書,他真的不顧困難去找尋有關賴雅的任何資料。他同賴雅與其前妻所生之女兒會談了多次,也訪問了幾位張、賴結縭期間所交識的朋友。他也看到了賴雅的日記和愛玲寫給他的幾封信,司馬新一直有意用英文寫本張愛玲專書的。多少年來,他每寫就一篇必寄我賞閱,我早覺得他可以出本書了。但張愛玲去世消息於去年九月九日傳遍天下後,他才決定與徐斯先生把原稿生平部分譯出,先出中文版的。他已發表有關張的英文論文只有研討其中短篇小說之主題和寫作技巧這一篇,載Tamkang Review《淡江評論》一九七七年十月號。但有朝一日,張愛玲的英語讀者愈來愈多,本書英文原稿(包括文學評論)我想也會出版的。 司馬新無意急急出版一本英文專書,因為他早已改行進入金融界了。他同張愛玲一樣,住在大都市才稱心。因之他雖在哈佛教過一兩門課,拿到博士學位後,要他在處於鄉村、小城的大學教書,他是不幹的。不教書,不必去看那些西方新左派的文學理論和研究,自是一種福氣。而且公餘之暇,一個股票分析師比起一位教授來反而有更多時間去欣賞自己愛讀的書、愛看的畫、愛聽的音樂。因為地理之便,一位不在教育界服務的文學博士照樣可以從事專題研究。司馬新因出差去上海,探訪張愛玲的故居和她僅存的親戚要比任何海外學人都早。無怪他那篇〈張愛玲兩三事〉一九八八年在香港《明報月刊》三月號、《皇冠》五月號先後刊出後,大受內行的重視。 賴雅在美國從未真正出過名,到了今天早已是個被遺忘的作家了。一九七八年有位哈佛教授寫本書講他,主要因為他曾是德國共產黨劇作家布萊許脫(Bertolt Brecht)的密友和美國宣傳員。現在有本中文專書講他,完全因為他是張愛玲的美國丈夫。國內最早一篇講他的想是鄭樹森的〈張愛玲、賴雅、布萊許脫〉,載《聯合文學》一九八七年三月號。 早在一九八四年十一月我購得《雷電華公司的故事》(The RKO Story紐約、一九八二)此書,無意中發現該公司一九三六年發行的影片中,倒有三部是由賴雅協同他人編劇的。再查看其他七大公司同類書的索引,至少還有六部賴雅曾參與其編劇工作。司馬新說得很對,這些劇本大半編寫於一九三一─四二年間,但《世界、肉體、魔鬼》(The World, the Flesh and the Devil)這部由賴雅一人編劇的黑白片,一九五九年才由米高梅發行。此片演員陣容不弱:貝拉方德(Harry Belafonte,黑人影星兼歌星)、梅爾菲勒(Mel Ferrer)同Inger Stevens演曼哈頓炸毀之後,僅存的三個人。想來看過這部近似科幻片的影迷還不至於把它全部忘懷。 賴雅至少曾有六部作品(想都是小說)被搬上銀幕,其中一部《等一會太陽就要出來了,耐莉》(Wait Till the sun shines, Nellie)非他自己編劇,一九五二年二十世紀福斯發行,我倒有興趣一看。主角David Wayne、Jean Peters(未上銀幕前乃俄亥俄州小姐),後下嫁霍華‧休斯Howard Hughes)都是小明星,但製片巨頭柴奴克(Dareyl F. Zanuck)委託他的首席導演亨利金(Henry King)督導此片,表示對它極為重視。Wayne演一個小城的理髮師,從青年演到老年。他的太太Peters不慣住在小城,偕人情奔,因火車出事而喪命。理髮師一人把兩個孩子領大,其中一個後來去芝加哥當了小流氓,街頭械戰而亡。但理髮師進入晚年後,極為市民愛戴,身邊有個孫女兒耐莉,也不寂寞。這類悲歡離合的故事,拍成電影容易討好。看賴雅自己的小說,這也該是個試金石,真能寫得「平淡而近自然」,應該是十分動人的。可惜賴雅所有著作,哥大圖書館只藏有一部小說I Heard Them Sing(一九四六),早已搬進了校外倉庫,也就不想去借出一看其究竟了。 四 司馬新寫賴雅同張愛玲在麥道偉文藝營相愛的這段姻緣,強調二人感情上之需要,但也並不忽視二人在經濟上都無安全感,且對其前途充滿了焦慮。張愛玲抵達紐約不久,即遷居救世軍所辦之女子宿舍,其服務員不少即是附近街道上的酒鬼、流浪漢,張處身其間,簡直難以想像。想來因為《秧歌》已出版了英文版,她才決定來美國的。除了寫稿以外,她並無任何打算,也沒有什麼積蓄。假如寫好的稿子,沒有英美書商要出版,或出版後並不賣錢,她的生活就沒有辦法,只好多從事中文譯作來換取金錢。因之對她來說,同一個有資格進麥道偉文藝營的美國文人結婚未始不是一條好的出路。不論他年紀多大,在經濟上總該比她有辦法。她哪會知道六十五歲的賴雅早已錢、才雙盡,在他的想望中,同剛有新書在美國出版的年輕中國才女結婚,正好也解決了他的一切問題。 賴雅同張邂逅期間,的確如本書作者所言,「是個熱情而又關心人的男人,對她的工作既有興趣,對她的幸福也很關懷。」但有一點沒有明白交代,他有無把已曾中風多次,兩年前還住了醫院之事在婚前告知愛玲。假如他把此事瞞了,我認為是非常不道德的。再者,張於婚前即已懷了孕了,賴雅堅決要她墮胎,我認為他不僅不夠溫柔體貼,且有些殘忍霸道,同她的父親一樣損害了她的健康。 張愛玲瘦瘦的體型我們在照片上看得多了,不會把她同生男育女聯想在一起的。但懷了孩子,身體裡的荷爾蒙起了變化,胃口好,體重也跟著增加,身體從此轉強也說不定。 張愛玲在〈談女人〉此文(見《流言》)特別提到「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齣戲」──奧尼爾的《大神勃朗》,因為戲裡有個真正算得上是「女神」的「地母」娘娘,形象同張自己完全相反,「一個強壯,安靜,肉感,黃頭髮的女人,二十歲左右皮膚鮮潔健康,乳房豐滿,胯骨寬大。她的動作遲慢,踏實,懶洋洋地像一頭獸。」愛玲童年時是胖嘟嘟的,十八歲父親把她關起來,雖不能說在她患痢疾後,心硬得見死不救,但愛玲從此身體虛弱,甚至晚年那些病症都可溯源到那次災難。她的第一任丈夫傷了她的心。第二任丈夫在婚前剝奪了她做母親的權利和樂趣,而且因墮胎而「在紐約病得很重」,引起麥道偉營友的關心。張愛玲生命裡最重要的三個男人都是對不住她的。 司馬新說得很對,假如真的有了孩子,「她需得在目前風雨飄搖的生活狀態下,有能力照應和保護孩子,這點確實很難做到。」但三十六歲的才女,想在美國找個年齡相當,身體健康的對象不能算是個奢望。但在愛情這方面,張自己從來不採取主動,人家找上門來,她就被感動了。她可說是個舊式中國女子,跟定了一個男人,也就不想變更生意。假如丈夫病了,她就一人咬緊牙關奮鬥下去。她同賴雅結婚後,二人看電影上館子,也過些比較甜蜜的日子。但主要因為賴雅身體一天天壞下去,愛玲才決定於一九六一年秋親自飛往臺灣、香港去賺錢。錢賺得並不多,倒把自己身體也累壞了。 去臺灣主要目的之一是訪問到張學良,以便用英文寫本以《少帥》為題的小說。在創作方面,張愛玲向有自知之明。當年試寫〈連環套〉這部長篇小說,借用些舊小說的筆法來寫香港早期華洋雜處的生活,我覺得一點也沒有錯。傅雷對法國十九世紀小說非常內行,但英國另有一個專寫女冒險家在社會上鬼混的小說傳統──以狄福Moll Flanders為始作俑者──他並不熟悉,再加上他看不起中國的傳統小說,把尚在連載中的〈連環套〉罵得一錢不值,實在是不應該的。(多年後,張自己心虛,把它罵得更兇,當然也無此必要。)但同賴雅結婚五年仍打不開一條出路,她竟有意以《少帥》為題寫本暢銷書,我認為是大大的失策。(賴雅原是馬列主義的信奉者,很可能覺得張學良劫蔣之舉非常英雄,給她出的主意。)比張愛玲早幾年,林語堂寫武則天,張歆海、黎錦揚各寫賽金花──三人皆英文高手,書都並未暢銷。張愛玲英文雖好,寫西安事變這樣重大的歷史事件,可能力不從心。張學良的風浪事跡其實也沒有什麼好寫的。本書第九章謂:一九七一年接受水晶訪問前,「她已寫完《少帥》。」好像她從未為此書接洽過出版事宜,書稿想應仍在宋淇夫婦保管的遺物中。 張愛玲那次臺灣之行,本書第八章報導頗詳。她旅遊寶島,剛到臺東,得悉賴雅又一次中風即趕回臺北,竟因買不起返美機票而反提早飛港去寫電影劇本,以便多掙些錢為夫婿治病。讀到此處,我真的是感慨萬千,經濟重擔愛玲一人挑實在是很累的。她向有眼疾,來港後寫劇本太辛苦,因工作時間太長,眼睛又出血,為了抑制病情,不得不常找醫生打針。愛玲遺體的骨灰灑入海洋已三四個月了,但我還是為當年流眼血的她感到心裡難過。假如愛玲能同一個身體健康而有固定收入的人結了婚,生活上可能有一種幸福感而讓她重新投入大千世界(美國當然包括在內),興致勃勃的再去創作也說不定。當然,生活的負擔雖因她多病的丈夫而變得非常沉重,但從書中看到她對賴雅的愛情,還是很真實的。 《對照記──看老照相簿》上半本人多很熱鬧,下半本都是張愛玲的獨照,看來好孤單。其實她同李香蘭非親非友,二人的合照實無必要放在書內的。張愛玲離開大陸後,宋淇夫婦才是為她出力最多的至交,也是她遺囑的執行人,《對照記》上若刊印了他倆的照片,正好給她機會向二友好好表示感謝,而她並未這樣做,我覺得好奇怪。書裡不刊胡蘭成的相片,情有可原。但賴雅的相片一張也不登,假如真如司馬新所肯定,他是「她一生中唯一如此愛她,關心她的人」,也更是奇怪。很可能在他去世二十多年之後,她對他的感情變得淡薄了,覺得即在當年,他的才華就不高,年齡也太大,配不上她。或者因為下嫁洋人,本身就是件難為情的事,不要讀者們知道。試看三毛、聶華苓這兩個相反的例子,為了她們心愛的異國夫婿,寫下了多少悼念讚美的文字? 上文早已說過,本書是兼顧張愛玲早期、後期生活和創作的全傳,也是世上第一部張、賴合傳。關於張愛玲來美之後的下半生,司馬新發掘資料之多,實在沒有第二人可同他相比的。憑了這些資料,他肯定了張、賴二人的相互關愛,這個大前題我想是應該成立的。當然我們也知道,在張愛玲的世界中,一對男女的情愛關係,通常說來比較錯綜複雜,不易簡化成一個公式──我們要探究張愛玲自己的愛情故事,更談何容易!我在本序裡對這則故事提出了些自己的看法,並無意對司馬新的大前提有所質疑,只是想提高讀者的興趣去細細研討、品賞這段苦多樂少的中美姻緣。
■作者簡介
司馬新 上海人,哈佛大學文學博士,目前在加州任股票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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