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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級
日本刑法翻譯與解析
作者:
余振華 主編
譯者:
鄭善印、周慶東 等譯者
分類:
軍政•法律
/
法律
出版社:
五南文化
出版日期:2018/3/10
ISBN:9789571195001
書籍編號:kk0464411
頁數:472
定價: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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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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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翻譯與解析 內容簡介 我國刑法學的早期發展,深受日本刑法學影響,及今依然,日本刑法典因而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台灣刑事法學會規劃出版《日本刑法翻譯與解析》一書,邀集留學日本的學者著手翻譯,頗經艱難,反覆訂正,務求精確與新穎。本書日文與中文併陳,另有各條文精要解析,方便對照。本書適合一切刑法研究者參閱。
譯者簡介 鄭善印 開南大學教授 周慶東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 黃朝義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 江玉女 玄奘大學教授 李錫棟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 李傑清 台北科技大學教授 余振華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 謝庭晃 文化大學教授 劉芳伶 東海大學教授 主編簡介 余振華 現職: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學歷:日本明治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國家安全會議副研究員 總校閱簡介 甘添貴 現職:台灣刑事法學會榮譽理事長 學歷:中興大學法學碩士 日本慶應義塾大學研究 總校閱簡介 張麗卿 現職:高雄大學特聘教 台灣刑事法學會理事長 學歷: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目錄 第一部 日本現行刑法 第一編 總 則3 第一章 通則(第1條∼第8條)3 第二章 刑(第9條∼第21條)16 第三章 期間計算(第22條∼第24條)28 第四章 緩刑(第25條∼第27條之7)30 第五章 假釋(第28條∼第30條)42 第六章 刑之時效及刑之消滅(第31條∼第34條之2)45 第七章 犯罪之不成立及刑之減免(第35條∼第42條)49 第八章 未遂罪(第43條、第44條)55 第九章 併合罪(第45條∼第55條)57 第十章 累犯(第56條∼第59條)64 第十一章 共犯(第60條∼第65條)67 第十二章 酌量減輕(第66條∼第67條)71 第十三章 加重減輕之方法(第68條∼第72條)72 第二編 罪75 第一章 刪除(第73條∼第76條)75 第二章 內亂罪(第77條∼第80條)76 第三章 外患罪(第81條∼第89條)79 第四章 妨害國交罪(第90條∼第94條)82 第五章 妨害執行公務罪(第95條∼第96條之6)85 第六章 脫逃罪(第97條∼第102條)91 第七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03條∼第105條之2)95 第八章 騷亂罪(第106條、第107條)98 第九章 放火及失火罪(第108條∼第118條)100 第十章 決水及水利罪(第119條∼第123條)109 第十一章 妨害交通罪(第124條∼第129條)113 第十二章 侵入住居罪(第130條∼第132條)118 第十三章 妨害秘密罪(第133條∼第135條)120 第十四章 鴉片罪(第136條∼第141條)123 第十五章 妨害飲用水罪(第142條∼第147條)127 第十六章 偽造貨幣罪(第148條∼第153條)131 第十七章 偽造文書罪(第154條∼第161條之2)136 第十八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第162條、第163條)144 第十八章之二 支付用磁卡電磁紀錄罪 (第163條之2∼第163條之5)146 第十九章 偽造印章罪(第164條∼第168條)150 第十九章之二 不正指令電磁紀錄罪 (第168條之2∼第168條之3)154 第二十章 偽證罪(第169條∼第171條)156 第二十一章 誣告罪(第172條、第173條)158 第二十二章 猥褻、強制性交等及重婚罪 (第174條∼第184條)160 第二十三章 賭博及彩票罪(第185條∼第187條)169 第二十四章 妨害禮拜場所及墳墓罪 (第188條∼第192條)172 第二十五章 瀆職罪(第193條∼第198條)176 第二十六章 殺人罪(第199條∼第203條)185 第二十七章 傷害罪(第204條∼第208條之2)188 第二十八章 過失傷害罪(第209條∼第211條)193 第二十九章 墮胎罪(第212條∼第216條)195 第三十章 遺棄罪(第217條∼第219條)198 第三十一章 逮捕及監禁罪(第220條∼第221條)200 第三十二章 脅迫罪(第222條∼第223條)202 第三十三章 略取、拐誘及人身買賣罪 (第224條∼第229條)204 第三十四章 妨害名譽罪(第230條∼第232條)213 第三十五章 毀損信用及妨害業務罪 (第233條∼第234條之2)217 第三十六章 竊盜及強盜罪(第235條∼第245條)220 第三十七章 詐欺及恐嚇罪(第246條∼第251條)228 第三十八章 侵占罪(第252條∼第255條)233 第三十九章 贓物罪(第256條∼第257條)236 第四十章 毀棄及隱匿罪(第258條∼第264條)238 第二部 日本改正刑法草案 第一編 總則245 第一章 刑法之適用(第1條∼第11條)245 第二章 犯罪(第12條∼第22條)256 第三章 未遂犯(第23條∼第25條)261 第四章 正犯及共犯(第26條∼第31條)263 第五章 緩刑(第32條∼第47條)266 第六章 刑之適用(第48條∼第55條)273 第七章 累犯(第56條∼第59條)277 第八章 競合犯(第60條∼第67條)279 第九章 緩刑(第68條∼第73條)283 第十章 沒收(第74條∼第80條)287 第十一章 假釋(第81條∼第87條)291 第十二章 保護觀察(第88條∼第90條)295 第十三章 刑之時效(第91條∼第95條)297 第十四章 刑之消滅(第96條)300 第十五章 保安處分(第97條∼第111條)301 第十六章 期間(第112條∼第116條)308 第二編 分則311 第一章 內亂罪(第117條∼第121條)311 第二章 外患罪(第122條∼第125條)313 第三章 國交罪(第126條∼第131條)315 第四章 職務罪(第132條∼第144條)318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第145條∼第150條)324 第六章 脫逃罪及藏匿罪(第151條∼第159條)327 第七章 偽證罪及湮滅證據罪(第160條∼第164條)331 第八章 誣告罪(第165條∼第166條)333 第九章 騷動罪(第167條∼第169條)334 第十章 爆炸物罪及危險物罪(第170條∼第176條)336 第十一章 放火罪及失火罪(第177條∼第185條)340 第十二章 決水罪及水利罪(第186條∼第191條)344 第十三章 妨害交通罪(第192條∼第198條)347 第十四章 強奪船舶航空機罪及支配船舶航空機運航罪 (第199條∼第202條)350 第十五章 危害公眾健康罪(第203條∼第211條)352 第十六章 偽造通貨罪(第212條∼第218條)356 第十七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第219條∼第224條)359 第十八章 偽造文書罪(第225條∼第233條)362 第十九章 偽造署名押印罪(第234條∼第239條)366 第二十章 妨害禮拜所罪(第240條∼第244條)369 第二十一章 妨害風俗罪(第245條∼第250條)371 第二十二章 賭博罪及彩券罪(第251條∼第254條)374 第二十三章 殺人罪(第255條∼第258條)376 第二十四章 傷害罪及暴行罪 (第259條∼第269條)378 第二十五章 過失傷害罪(第270條∼第272條)382 第二十六章 墮胎罪(第273條∼第277條)384 第二十七章 遺棄罪(第278條∼第280條)386 第二十八章 逮捕罪及監禁罪(第281條∼第282條)387 第二十九章 略誘罪及誘拐罪(第283條∼第295條)388 第三十章 姦淫罪(第296條∼第302條)393 第三十一章 脅迫罪(第303條∼第307條)396 第三十二章 侵入住居罪(第308條)399 第三十三章 侵害名譽罪(第309條∼第313條)400 第三十四章 侵害信用罪及侵害業務罪 (第314條∼第315條)403 第三十五章 侵害秘密罪(第316條∼第319條)404 第三十六章 竊盜罪及強盜罪(第320條∼第335條)406 第三十七章 詐欺罪(第336條∼第343條)412 第三十八章 恐嚇罪(第344條∼第349條)415 第三十九章 侵占罪及背信罪(第350條∼第357條)417 第四十章 贓物罪(第358條∼第360條)420 第四十一章 損壞罪(第361條∼第369條)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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